1、特殊情况下,因论坛发展需要(含新开栏目),可不受此规定约束。 2、文学城论坛管理部对申请版主的条件保留有继续补充说明和解释的权利。 3、此规定自2006年6月16日起生效并施行,原《版主申请管理规定》自动废止。